裝修,裝修工程,室內設計- 北京不合標準群租房普遍存在 供需不平衡系主因


  5月25日是北京市住建委《關於公佈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的截止日期,該《意見稿》在公佈時明確規定瞭住房出租的結構和人均居住面積。《經濟參考報》記者近日采訪發現,在供需失衡的北京房屋租賃市場,“分割出租”等不合規定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。

  “不得分割,人均面積不少於五平方米”

  5月9日,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市公安、規劃、衛生等部門,起草並公佈瞭《關於公佈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》。其中明確:出租住房的每個房間居住的人數不得超過兩人;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五平方米。

  另外,《意見稿》強調指出,“本市出租住房的,應當以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,不得改變房 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,不得按照床位出租。廚房、衛生間、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”。

  鏈傢地產市場研究部陳雪分析認為,本次公佈的《意見稿》,可以看作是對北京市租賃市場以往管理規定中的補充,和一些界定標準的細化。“如每個房間居住人數、人均居住面積以及如何測算實際居住面積等”。

  陳雪告訴《經濟參考報》記者,這些在去年北京市政府對《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幹規定》進行內容調整時並未提及。“此次公佈的《意見稿》已經比較相對完善。隻是實際執行起來,仍需要其他配套措施。”

  根據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的說法,根據《意見稿》中的規定,房產中介及其人員在從事房屋租賃經紀業務中,如果違反出租房屋限制條件、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,將 被嚴查。同時,房產中介擅自發佈房源信息,發佈虛假廣告或虛假信息、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、欺騙買賣雙方賺取差價,也都將被嚴查。

  租賃市場並未出現明顯變化

  但是,《意見稿》在住建委網站公佈已經半月以來,並未引起市場上中介機構和租戶的重視。本報記者近日發現,針對《意見稿》中關於居住人數、人均面積、禁止分割出租等限制標準,中介機構尚未出現相關調整措施。

  北京中祥置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一位經紀人告訴記者,在朝陽區東四環附近,“隔斷間”目前一般以月租500元到1000元不等,面積則在六平方米到10平方米之間,而且這樣的房屋從來不乏租戶。

  根據另外一傢經紀機構向《經濟參考報》記者提供的一份統計 數據,從傳統租賃旺季的2月份到5月份,北京房屋租賃市場日均成交量環比增長分別為215.0%、-33.8%、-17.9%、-1 .6%,呈現逐月下降的趨勢。而價格方面,僅在租賃旺季的2月份環比上漲幅度達到2.6%,3、4月份基本持平,5月份以來則小幅上漲1%。

  該機構內部人士告訴記者,北京市此次公佈的《意見稿》並未明顯改變市場預期,在交易量和價格上目前也看不出有明顯影響。

  鏈傢地產亦表示,北京租賃市場上合租趨勢態勢依舊明顯。今年一季度90平方米以上的大戶型占比為30%,較去年一季度上漲5個百分點 , 其 中 的 合 租 比 重 至 少 達 到40%。“大戶型需求的增多,意味著合租群體的規模也在逐漸擴大”。

  不合標準群租房普遍存在

  事實上,北京部分區域租賃市場群租現象一直很嚴重。上述人士告訴記者,個別群租型房屋,單間居住面積甚至達不到3平方米,一個90平方米房屋往往被分割成七八個房間,租戶則在10人以上。“這些不符合標準的群租房,除瞭內部結構被改的模糊不清,實際居住面積也無法準確測量,安全隱患自然難免。”

  “而且,針對這些明令禁止的"分割出租"現象,並未見到市住建委進行相關處罰措施。”該人士說。“針對房屋租賃市場的整頓管理一直沒 有 明 顯 效 果 。 ” 事實上 , 早 在2011年2月住建部發佈的新版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》中,對房屋租賃市場中分拆、隔斷等群租行為曾經明令禁止,“打隔斷”出租者最高可處罰3萬元。

  陳雪告訴《經濟參考報》記者,北京租賃市場與二線城市相比供需不平衡的情況十分突出。即便在淡季供需比也在1:2 .6左右,這種客觀事實使得合租房普遍存在成為必然。另外,由於租賃市場本身的特點,自行成交比例很大他也增加瞭監管難度。這些因素造成租賃市場的一些頑疾很難解決,因此《意見稿》的具體落實仍需要一些配套的監管措施。其中,首要解決的是租賃市場需要一個相對開放、統一和便捷的登記平臺。

  作者:高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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