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修,裝修工程,室內設計- 江蘇新規:超過100米的建築需組建消防隊


  中新網南京5月31日電(黃鸝 丁煒 張蘇傑)31日,江蘇省公安消防總隊召開新聞發佈會,公佈6月1日起江蘇將施行《江蘇省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》(下簡稱《規定》)。其中一條指出,高層建築的業主需要組建各種形式的消防組織,開展自防自救。

  目前江蘇省有3萬餘棟高層建築,300餘棟超高層建築。2009年以來,高層建築共發生火災229起,造成2人死亡、2人受傷,直接財產損失約410多萬元。

  《規定》指出,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公共建築、高層居民住宅樓應當依托統一管理機構,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員、保安人員、高層建築業主、使用人組成的消防隊,承擔防火巡查、消防宣傳、初起火災撲救等任務。

  去年4月,有“世界第七高”之稱、高達450米的南京紫峰大廈投資240萬元建立瞭南京首支超高層建築裡的專業消防隊和防爆隊, 消防隊隊員都是由退伍消防兵組建而成,防爆隊全部經過專業訓練,可以及時處理突發火情,為大廈築起瞭一道牢靠的“防火墻”。

  此外,《規定》指出,高層建築消防設施檢測、維修、更新、改造和火災隱患整改的費用,保修期滿後,納入專項維修資金開支范圍。江蘇省公安消防總隊副總隊長李立志表示,在高層建築的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,專項維修基金由所在地的房管部門指定一個商業銀行進行管理。

  《規定》還第一次明確鄉鎮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應指導、支持社區居民委員會、村民委員會,組織高層建築業主、使用人簽訂防火協議,明確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機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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